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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反恐罚单 一物流公司邮寄仿真枪被罚19万
来源: | 作者:hilead56 | 发布时间: 2017-10-17 | 133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8月20日,马某通过德邦物流济南市中区七贤分公司将一把AK-47仿真枪寄给住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的林某。8月23日,漳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从济南寄来可疑快件,经查验,系仿真枪支,遂进行立案侦查。福建警方和邮政部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通过邮政管理省际合作平台将该案向济南市邮管部门移送。济南市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刻将案情通报济南市公安局物流寄递保卫支队,两单位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德邦物流济南七贤分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据介绍,自2016年初《反恐法》实施以来,寄递行业安全形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仍有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寄运违禁物品。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和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德邦物流济南七贤分公司进行调查。经多方取证,最终认定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开箱验视制度,导致仿真枪支进入寄递渠道。

今年8月20日,马某通过德邦物流济南市中区七贤分公司将一把AK-47仿真枪寄给住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的林某。8月23日,漳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从济南寄来可疑快件,经查验,系仿真枪支,遂进行立案侦查。福建警方和邮政部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通过邮政管理省际合作平台将该案向济南市邮管部门移送。济南市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刻将案情通报济南市公安局物流寄递保卫支队,两单位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德邦物流济南七贤分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取证核实,该公司所寄单号为5389650755的快件系枪支仿制品,根据《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规定,该物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由于该网点未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既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100%X光机安检),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2017年10月16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处以1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对涉案人员袁某、王某及魏某分别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开出我市依照《反恐法》处罚寄递企业的第一单。对该企业开出巨额罚单的同时,济南市公安局和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还将处罚决定向全行业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寄递企业引以为戒,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危机感,切实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禁走过场、走形式,确保“三个100%”制度执行到位。(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